發布時間: 2025-11-27 18:15 來源:黑龍江網
黑龍江網11月27日訊(記者 韓俏)今日,在黑龍江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上,《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〈黑龍江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〉的決定》(以下簡稱《決定》),獲表決通過,新修訂的條例將于2026年3月1日正式施行。
規范營商環境評價方面,明確營商環境評價的對象,刪除營商環境評價排序;規定開展營商環境評價,不得將召開會議、制作臺賬等作為主要評價依據;加強對第三方評價機構的監督。
圍繞提升政務服務效能,《決定》提出建立健全“高效辦成一件事”常態化機制,推動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在政務場景中安全應用,推進數據共享。同時,要求政務服務機構動態調配資源,保障老年人、殘疾人等群體辦事需求,并建立企業訴求閉環處理和惠企政策精準推送機制。
針對融資難題,《決定》強調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作用,鼓勵金融機構明示貸款綜合成本,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。
在政府誠信建設方面,將原有“歷史遺留問題”處理機制優化為“未按期有效解決事項”常態化解決制度,明確處置方式、政策支持及容錯條款,完善政務信用記錄與懲戒機制,推動形成長效治理。
此外,《決定》還健全涉企法治保障,推行“亮碼入企”行政檢查,加強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,建立涉外糾紛一站式解決機制,強化對損害營商環境行為的監督問責。
黑龍江省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副局長李暉表示,將全面推進《條例》的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,通過媒體宣傳、專題培訓、政企互動等方式提升社會知曉度;及時制定配套辦法,清理不一致的規章文件;并將《條例》落實與全省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緊密結合,強化監督問責,確保各項制度落地見效。
責任編輯:張澤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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